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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6點,天色灰暗;俗話說:黎明前的天色是最黑暗的!

今天是中國童子軍成立100年的童軍節(3/5),但是這週卻遇到了一件讓我莫名的衝突,讓我有強烈的危機感,自問"台灣的教育到底是怎麼了?" 再度決定回到童軍活動,看到百廢待舉的團部與寥寥無幾的學生,原本想說"先照顧好現有的學生,讓他們先享有童軍團員該獲得的待遇,再看看如何發展",未料竟然有學生公開表態並召集其他人(俗稱揪團?)提出"要參加活動,但是不穿制服、不宣誓",同時強調他們是很驕傲自己有"一日童軍,一世童軍"的精神,並不需要衣著、儀式、制度來證明,那些都只不過是給一般無法達到的人而設立!

WOW! 大哉論!!

我個人幾十年的童軍體驗一直沒變,這似乎是當我13歲宣誓後一直沒忘過;但是,今天倒是我第一次用"簡單白話"來詮釋"一日童軍,一世童軍",希望這樣能讓現在的青少年(30歲以下不熟悉文言文)更容易理解。

我的"舊解"是 : 有召"一日",當我通過學長、教練、服務員與團長的考驗,讓我得以被肯定與接納,讓我可以'光榮地跟其它在我以前的全世界各地億萬名的童軍伙伴一樣,穿著童軍制服站在團旗與象徵3條諾言與12條規律的蠟燭前, 左手握國旗、右手行三指禮,在全體正式團員的見證下宣誓,在團長為我戴上領巾之後正式成為"童軍"手足;從此以後,我承諾一生"一世"在生活中落實"童軍"精神裡的諾言、規律、銘言,守護自己與團隊的榮譽,更要為其它童軍伙伴的表率!

或許我年紀大了,搞不清楚現世的價值觀,但是我聽到的"新解"是說:

1. 參加童軍團,我只想快樂地玩一學期(或一學年,看他們高興),同時我要當幹部領導並訓練其他人;但是,我不參加宣誓,不接受考核,不穿制服!這聽說稱為"有看法,不盲從"

2. 我已經宣誓了,所以童軍團裡的一切規範、制度、傳統,我說了算! 團由我領導,服務員可以給我建議,但是不能干涉我的言行…"榮譽評判庭"? 沒聽過! 因為我已經"一輩子"是童軍了,我的所言所行代表"童軍精神"

我聽起來,好像是現在常聽說的某些男女愛情觀:我愛你,我喜歡跟你在一起,甚至於跟你生活在一起;但是,我只要你讓我快樂,我要你一切聽從我的,別要求我給你承諾,也別要求我公開承認彼此的關係,別要求我佩戴任何代表此關係的物件,你只要"相信"我是真心而且將會落實我對你的所有"承諾"!

現今台灣社會的價值觀真的變這麼多嗎?

天亮了,聽說今天的天氣會轉晴 ,是一個參加童軍節大會並觀賞許多真正的童軍伙伴活動的好日子

希望,童軍活動會慢慢地看到黎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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