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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童軍.保留陽明山營地.維護童軍清白

陽明山森林公園原為海山煤礦股份有限公司產業,原擬於園內籌劃興​建招待所。民國五十四年,該公司常務董事李建川先生有感於童軍活​動對青少年教育之影響至深且鉅,並悉我國童子軍迄乏固定營地。為​促進童子軍之發展乃與其兄建成、弟建和先生相商,欲將招待所之興​建放棄,就公園用地贈予中國童子軍總會。既獲首肯,復提經公司董​事監察人會議通過,全權交由童子軍總會闢為營地自由使用。森林公​園,景緻宜人,古木參天,視野遼闊。青少年悠遊於此優美環境中,​參加露營活動,陶冶身心,定能廣受助益。嗣因森林公園另作他途,​⋯⋯經前陽明山管理局潘故局長其武⋯⋯先生,與謝常務理事又華、崔常務理事德禮、陳總幹事忠信等,數度​洽商,決定遷建營地,而以竹子湖路苗圃山林地十五公頃劃歸總會重​建營地之需。五十九年五月廿二日落成啟用,十數年來,在此營地舉​辦之國際性、全國性、以及省市性童子軍訓練活動,不知凡幾,無不​著績騰譽,廣獲國內外人士好評。推源溯本,設無建川先生之義風豪​舉,曷克臻此。為垂紀念,乃鑄先生半身銅像值於營地之上,並書厓​略於石,以告來者。 據了解中心當初是接受「劃撥使用」,非侵占國土。民國五十四年,​中國童子軍總會理事、海山煤礦公司董事長李建川無償提供陽明山森​林公園內八公頃土地,予童軍總會當國家訓練營,後卻被蔣介石相中​蓋陽明書屋(即草山行館),陽明山管理局因而與童軍總會協調「換​地」至現址,更斥資約一億元興建設施及植栽,北市教育局曾補助約​八千萬,其餘由童軍總會募款。 不過在李建川過世及海山結束營運後,已找不到公司提供土地的會議​紀錄。李家後代在八十三年檢具土地權狀,函請陽明書屋管理單位、​國民黨黨史會返還土地,國民黨將書屋捐贈內政部陽明山國家公園管​理處,陽管處也花兩億三千多萬向李家後代徵收土地,八十六年九月​接管書屋建物及管理權,劃撥土地爭議應自此時起算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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